中新网11月18日电(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8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副理事长浦照洲在发布会上说,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最近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就2006年春节包机相关事宜进行了直接沟通,双方同意在2005年春节包机的基础上,继续开办2006年春节包机。
浦照洲说,2006年春节包机的主要安排为:
(一)包机时间:自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二)搭乘对象:除台商及其眷属外,扩大至其他往返两岸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台湾居民。
(三)飞航地点:大陆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广州三点基础上,增加厦门一点;台湾方面仍维持台北、高雄两点。
(四)包机承运人:仍为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
(五)飞行班次:双方各执行36个往返班次,总计72个往返班次。
(六)先期准备:双方执行春节包机的航空公司可派业务、技术人员先期到包机飞航地点进行相关准备,并委托代理的航空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七)证照查验:对飞机的机型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执照、机组人员的驾驶证和体检合格证的查验,仍采取事前处理的办法,即由双方授权的公司负责人签署“携带证明书”的方式。
(八)其它事项:有关包机的申请程序、地面代理方式、销售办法、飞行航路、机务维修、航前安全检查、机组人员进出手续,以及各项服务保障等均参照2005年春节包机的做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