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业务涉足少 谨防碳交易所“过热” ——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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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业务涉足少 谨防碳交易所“过热”

2010年09月28日 10: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辽宁环境能源交易所于9月25日成立。至此,尽管我国碳交易市场尚未真正成形,陆续建成的与碳交易相关的交易所已达十余家,业内人士透露,许多交易所实际很少涉足真正的碳交易业务。

  我国碳减排的压力与日俱增,但由于我国碳交易的政策、规范与标准建设都不完善,不少省市建设的碳交易所或环境交易所很大程度上难以物尽其用,跟风建设碳交易所也容易因“过热”产生“过剩”。

  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相继成立环境能源交易所或排放权交易所。2009年,山西、武汉、杭州、昆明、深圳等多个交易所成立。随着国家发改委筹备将在我国多地展开碳交易试点工作,各地建设类似碳交易机构的热情更是有增无减。

  武汉市发改委早在今年2月就向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在武汉市试点筹建国家碳交易中心的请示》,同时,大连、贵州、厦门等地交易所也在筹备之中。

  无论是环境能源交易所还是排放权交易所,都是打着落实碳交易试点的旗号,但目前我国并未对外承诺明确的碳排放总量,企业的碳减排行为不具有强制性也缺乏积极性。事实上,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碳交易所目前涉及的基本没有真正的碳交易业务,反而隐藏着一系列隐患。

  一方面,短短的两三年时间内,全国各地涌现出这么多碳交易所,实际上很难物尽其用。我国碳交易市场处于初步形成阶段,需要的政策与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均缺失,如此一来交易所多而业务量少,必然造成资源浪费与交易所之间出现恶性竞争,不利于碳交易所的长期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建立的碳交易所多是直接从属于地方政府,因此天然形成了行政区划壁垒,而交易市场原本应无省界甚至无国界,因此先期建立五花八门的交易所很可能早早形成市场割据,对形成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反而不利,进而我国的碳交易议价也无法形成统一声音,在国际市场上自削竞争力。

  第三,从国外经验来看,建立碳交易机构对当地金融业的发展水平要求较高,原因是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完善需要碳金融体系与之配套。而我国拥有上述条件的城市比较有限,与目前碳交易所遍地开花的状况实际相悖。

  据了解,目前英国等欧洲国家以及美国都基本形成了比较明确的碳交易中心,其碳交易机构也相对集中。相比较而言,我国碳交易所的布局很可能要走“从分散到集中”的路子。专家表示,我国各地方争先恐后成立自己的碳交易所也的确属于中国的特色,未来很可能出现优胜劣汰。

  目前,由于碳交易相关统一标准的缺失,导致目前各个交易所声称的碳交易协议难以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尽管各地出于参与分羹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心理急于建立碳交易所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操之过急也面临市场成长风险的考验。

  权威专家透露,我国发改委针对碳交易的系列规范、标准及规划都在制定中,但政府对碳交易市场的大力支持仍将择机而行。因此,对于试图参与碳交易试点的投资各方而言,在建立碳交易所方面需要保持谨慎,相反,跟风而上很容易在市场未成形之前就自饮过剩的苦水。(记者 邢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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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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