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节能减排新目标确定
本报讯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1年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做出了安排。
据权威人士透露,根据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和“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201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均要比2010年下降3.5%左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由两项增加到四项,排放量均减少1.5%左右。
据了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的基础上增加了氨氮、氮氧化物。
会议指出,明年的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要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继续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标识等行之有效的节能制度;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积极有序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促进新能源有效利用。
会议提出,要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在环境保护方面,会议强调,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尽快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作,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坚决杜绝污染处理设施建而不用的问题;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加快重点流域特别是大江、大河、大湖的水污染治理、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海洋污染治理,要积极推进生态建设。
此外,要继续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体系建设,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记者 申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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