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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无立法后盾必行之不远

2011年01月05日 09:32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有媒体报道说,我国“5年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承诺基本宣告失败——履约5年时至今日,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明显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在3年内增加了2亿。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第一部全球性公约,于2003年5月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并于2005年2月生效。”省疾控中心控烟办主任向全永介绍,我国参加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结全过程,并于2003年签署了公约,是全球第77个签约国。根据公约规定,今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

  据了解,我国刚参加国际控烟框架公约时,曾得到许多戒烟倡导者的欢呼和积极参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等医院的医务人员纷纷表示带头控烟,并开设戒烟门诊。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加之没有立法强制推动,“公共场所应禁烟”逐渐被人们淡忘。

  南京军区总医院是南京地区开设戒烟门诊最早、目前仍有专职戒烟医生值班的医院。“刚开诊那阵子,媒体宣传多,来的人不少,后来就越来越少了,有时一整天都没有患者。”戒烟门诊副主任肖鑫武对此记忆犹新。如今,一年只有100多位烟民来就诊,而且多数是得病后被动来戒烟的。

  事实上,南京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对医疗机构、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阅览室、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7类公共场所实施禁烟。如今,这条禁令如同一张空文,这些场所的吸烟人比比皆是。

  省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去年曾做过一项调查,调查对象有医生、教师、公务员等,结果显示,成年男性居民的总体吸烟率和现在吸烟率分别为53.1%和43.1%,其中医务人员最低,比例也分别为48.4%和38.5%。省疾控中心控烟办有关专家说:“与5年前相比,吸烟比例虽然没有升高,却也没有降低。”

  “公共场所控烟承诺宣告失败,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做得不够给力。”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比如,工信部既是控烟框架公约履约小组的组长,同时又是全国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的总“头头”,它一手要抓控烟,另一手又要促进烟草业发展,真是“手持尖刀难自剜瘤”。再比如,国内的香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字非常小,与国外烟盒包装上的烂嘴、烂肺、骷髅等恶心图案相比,中国香烟盒上的警示语显得微不足道。

  据专家介绍,我国香港规定包括所有用餐地点在内的绝大部分公共场合的室内部分,列为禁烟区域,违者最高可被处以5000港币的高额罚款。新加坡规定,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将被处以1000新元罚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而在我国,这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比如,在公共场所吸烟,会受到什么处罚、由谁来处罚等,这一切,都得有清晰的规定。“因此,想要从根本上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禁烟只能是一句空话。”

  有专家认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承诺基本宣告失败,深层次原因是缺乏立法,还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我国虽然参加了框架公约,却没有在全国立法,因此‘公约’只能算是倡导性的文件。全国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禁烟法规、条例等,多数也缺乏可操作性,只是一纸空文。”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范旭斌认为,全民禁烟,不能只靠下文件,须得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

  本报记者 仲崇山

  本报实习生 葛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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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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