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突然从1元上涨至2元,看似不起眼的“一元钱”提价行为引发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与质疑。专家认为,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稳定物价、遏制通胀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的调价程序应当公开、科学而审慎。
“偷偷摸摸”涨价引发广泛质疑
2010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自2011年1月1日零时起,广州市车用LPG零售价格由每升3.63元调整至4.5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每车次调整为2元。
对于突然上调的燃油附加费,绝大多数广州市民感觉很“错愕”。据广州市民谢先生反映,元旦一早他赶去火车站接亲戚,出门打的发现燃油附加费竟然涨价了。“尽管只涨了1元钱,但涨幅却达100%,半年前曾经因为国际油价变动临时性涨了5角钱,当时相关部门还通过媒体告知过市民,后来执行一个多月就取消了,可这次怎么事先连个招呼都没打?”谢先生感觉很困惑。
其实,不仅广大市民没有心理准备,就连很多的士司机事先也没有听到任何有关提价的“风吹草动”。
“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我是12月31日晚上听电台交通广播才知道第二天要提价的,赶紧联系公司核实情况,得知公司也是刚知道消息,正赶着制作提价的标签牌。”广州巨星影业出租公司的司机梁师傅说。
对于突然调高燃油附加费,广州市物价局表示,这主要是由于近期国内和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均出现显著上涨,特别从2010年8月份至今,广州市场的车用LPG零售价格一直维持在每升3.63元,如不上调零售价,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供气将难以保障。
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解释,广州从2005年底开征的燃油附加费就属于临时性措施,5年中因为油价一直上涨所以没有取消,而现在又到了“非提价不可”的时候。
广州市物价局称,在广州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形成前,面对车用LPG零售价格的上涨,出租车燃油费临时上调合情合理,而且提价是严格按照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的“气气联动”办法执行的,也经过了严格的成本核算、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广州市政府同意,从程序上讲是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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