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作为《可再生能源法》最重要配套细则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已被纳入国家能源局2011年工作计划,该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2010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都提到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制度,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2007年9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规定了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强制市场份额目标,即到2010年和2020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据了解,未来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电网公司,要求在其收购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另一种则是将配额强制分配给发电企业,要求其所发电力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必须占一定比例。
出于对配额制实施的提前布局,近几年电力企业已经未雨绸缪,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已经占据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但是由于缺乏配额制实施细则,电网企业只有宏观目标,尚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约束。业内人士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在操作层面为可再生能源并网提供有力保证,风电并网难等问题也有望得到缓解。
日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也表示,国家能源局2011年将积极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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