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南林州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将停止供暖,并将全额退还供暖费。有官员称,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关闭电厂是死任务,不能因供暖耽误完成任务。林州市邻近河北,近期属全年最冷时期,气象预报显示11日当地最低气温为-10℃。(1月12日《新京报》)
节能减排目标是国家“十一五”计划的硬性要求,林州市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停止供暖,大有“为了整体牺牲局部”之势,似乎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一个跨度五年的减排计划,却要等到最后一刻才采取关停措施,显然出问题的并不是上级的“死任务”。
国务院《关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中指出,“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国务院给地方政府下“死任务”要求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作法,并无不妥。地方政府把本应该在五年的时间里逐渐完成的目标,放到最后几个月来办,不出问题才怪!
前几年不管,到最后宁可停掉市民的暖气,这是地方政府“精打细算”的结果。污染企业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不愿关停,“十一五”节能减排计划是“死任务”,政府官员不敢违抗,于是最“合理”的办法莫过于让企业先生产几年,到了期限再采取措施。这样该“赚”的钱“赚”了,国家的“死任务”也完成了,简直是“两全其美”。
节能减排不能以牺牲民生为前提,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如果完成减排目标就得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只能说明工作没做到位。让污染企业先干着,到最后再关几天应付国家的考评,过一段时间再开起来,如果这样的做法总是得逞,恐怕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只是空谈,政府的公信力更无从谈起。
在某些官员的眼里,GDP和乌纱帽都比民生重要,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因如此,各地才会出现为了节能减排“停电”、“停暖”的情况。节能减排和民生之间不应该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国家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不妨把保障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也纳入“死任务”。对那些为了实现减排目标影响民生的政府领导实行“一票否决”,这样才能督促他们不再投机取巧。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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