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进一步突出了节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扩大调整了范围,健全了管理制度,完善了激励机制,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有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节能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丁解民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履行好职责,加大节能工作的行政执法力度。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他部门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黄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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