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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论:排污权并非一种权利

2011年01月25日 10:44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何谓排污权?有人顾名思义,以为是排污的权利。此论大谬。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任何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具有污染环境的权利,无论你在金钱上付出多少代价。

  排污交易权在美国被称作排污信用交易。这种说法比较贴切地反应了排污交易的本质——它的拥有者获得的是一种信用。在这种交易体系下,污染源通过削减排放水平或购买交易额,获得一种社会信用。

  直白地说,购买排污权,获得的不是权利,而是对社会的承诺,对环境的责任。一方面,排污总量不能超标;另一方面,单位排污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通过技术革新不断减排,则是生产者永无止境的追索。

  熊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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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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