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对包括救生舱在内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做出详细规定。那么,这些“井下避难所”究竟啥模样?又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呢?
为生命赢得四天时间
救生舱安装在井下,一般为移动式设计。井下发生事故时,避难矿工可以佩戴自救器进入距离最近的救生舱。
我国矿用救生舱第一代研发人、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金龙哲介绍,救生舱启动后,可与外部灾变环境相隔绝,形成新的生存环境。避难人员在舱内可以免受外部爆炸冲击波、火焰、高温、窒息等伤害,舱内生命维持系统为避难人员提供氧气、食物和水,并能处理排出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即使外部断电,舱内设备也可自动转换为内部电池供电,同时监测舱外环境,并与井上保持通讯联络,主动引导救援。
除了移动救生舱,另一个重要的紧急避险设施就是避难硐室。去年发生的智利矿难就是依靠避难硐室使33名矿工被困69天后成功获救。两者的设计标准大体相同,但避难硐室相对固定,容纳能力更大,可以同时容纳80-100人避难;而救生舱只能容纳8-12人。“多数煤矿往往将两者配合使用,如空旷较长的巷道配备救生舱,距离短的更适合建避难硐室”金龙哲表示。
根据《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应急避险设施;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立。
那么,这个设施能为求援赢得多少生存时间呢?根据《规定》,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紧急避险设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也就是四天四夜。“一般来说,在这个时间内,救援力量能够到达”。
自主研发更胜一筹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矿山井下要安装包括紧急避险系统在内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于3年内完成。
而早在2006年,在北京科技大学和山西潞安集团的共同推动下,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重要内容,我国就开始了矿用救生舱艰难的科技攻关历程。2010年3月,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矿用救生舱正式通过“十一五”项目验收。
据金龙哲介绍,与发达国家同类产品相比,我国自主研发的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更加适合我国国情,更具技术优势。
首先救生时间长,标准更高。“通过此次验收的矿用救生舱更加适合我国矿井灾害实际:抗爆能力达到2Mpa ,抗高温能力为瞬间可以抵御1000摄氏度左右的高温,在井下260摄氏度的高温环境下可以有效工作12小时,可以说是一套为中国矿井量身制造的矿用救生专业设备。”据金龙哲介绍,该款救生舱还首创了分解式结构,可根据矿井实际自由调节舱体容积的大小,相对国外的设计具有适用范围广、入井方便、便于移动的显著优势。
目前国内避险硐室和救生舱的造价大致为100万-200万元。“虽然安装一定数量的避险设备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但从目前情况看,国内矿山包括一些民营企业还是有意愿、有实力配备这些装置的。”
做为试点地区,潞安集团常村矿北三区已经安装了12台救生舱和2个避难硐室。基本保证每个当班矿工都有一个避难位置。据该企业相关人士讲,“职工对这些安全设施非常欢迎,没有安装设备的矿区多次提出安装审请;已经安装的矿工则非常爱护自己的避难位置,经常去打扫维护,由此看出矿工的安全意识也在提高。”
“推广井下避难所,实质是一个安全理念的转变问题。只要企业转变观念,企业负责人认识到生命无价的意义,井下避难所推广起来就不难。”金龙哲说。
井下避难所不能成摆设
随着国家要求推广井下避难所,国内许多企业都瞄准这一商机,着手开始生产救生舱等避险设备。
据了解,即使在井下避难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救生舱的生产厂家也并不多,平均只有两、三家。而目前中国的救生舱生产厂家至少有100家,一哄而上的现象已经出现。金哲龙提醒,矿山企业在购买救生舱等设备时一定要谨重选择,必竟是用来救人的东西,一定要选择取得国家矿用安全达标证书的设备。
有了这些避险设备是否就一劳永逸了呢?事实上,有不少企业认为只要按要求设立了井下避难所就“万事大吉”了。“避难设备的使用培训和演练是设备奏效的关键一环,不能把井下避难所当成摆设放到那儿,还必须教给矿工如何使用,如何维护。”金龙哲认为。
据悉,目前救生舱只能防2Mpa的爆炸波,还不能防水。如果发生井下透水事故,一旦水位涨至救生舱门高度,设备就起不到多大作用。金龙哲表示,未来应以井下避难所的推广为契机,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让矿工井下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记者 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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