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业部长托尼·克莱门特11日表示,加拿大政府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天然气资产部分权益案进行审查。
克莱门特在一份声明中说:“我可以确认的是,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规定,该交易须接受审查。”他还表示,审查将是一个彻底的过程,涉及与相关省份和地区以及联邦部门的协商。
加拿大能源公司日前宣布,根据该公司与中石油下属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共同协议,中石油将以54亿加元(1美元约合1加元)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峻岭油区50%的权益,双方将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加大该油区开发力度,提高天然气产量。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具有一定价值以上的外国收购案须接受加拿大联邦政府审查,以确定收购是否对加拿大产生净利益。加联邦政府在做出决定之前有45天时间进行审查,审查期可延长30天。去年11月,加拿大政府援引该法律拒绝了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对加拿大萨斯喀彻温钾肥公司的近400亿美元收购方案。
中石油拟收购部分权益的峻岭油区位于加拿大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艾伯塔省。这一资产包括130万英亩的勘探开发生产区块、约每天7亿立方英尺(1立方米约合35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处理能力、3400公里集输管线及一座地下储气库。(记者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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