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账单引发的纷争仍在继续。2月15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自家12月份的电费为73.4元,但到了1月份,账单上的电费竟飙升到52824.30元,“涨幅”高达近72倍。新民网记者随后联系该网友,证实此张账单金额有误,电力部门已补寄正确账单。
“上个月我家电费为:52824.3,有图有真相!”2月15日中午12点33分,网名为“玲玲大人o0”的网友在微博上晒出了一张自己的电费账单,迅速引起了关注,并被多次转发。
新民网记者看到,该账单出具方为“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武定供电公司”,时间为2011年1月,账单金额为52824.34元。而账单下方显示,2010年12月的账款为“73.4元”。两相比较下,1月份的账单金额竟比12月多出了近72倍。
“是的,没看过的你没看错,这张是我家这个月的电费单。”“玲玲大人o0”亦忍不住调侃,一个月五万多的电费,那要怎么用,“可惜我家就两个空调一台电冰箱电脑和一个月开一次的电视机外加一个电吹风,就是全天24小时这些电器都开着一个月能消耗个824块不?”
该账单一出,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并被迅速转发,有网友评论称“密切关注你,对你的遭遇非常气愤”,也有网友表示“言语难以表达我的心情”。
新民网记者随后联系该发帖网友后证实,“天价”电费单确实存在,但目前已被证实为“误会一场”。
该网友称,在收到账单后她随即联系电力部门,经过查验,证实账单金额有误,实际费用应为130余元;该网友续称,电力部门随后派人上门将有误账单收回,她也已按照实际费用缴纳了电费,“上门收的时候说了个不好意思,其他就没有了。”
电力方面则表示,市民若对电费账单有疑问,可通过95598网站了解或拨打95598热线查询。(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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