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提出,要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全省绿色发展、绿色崛起。
王宪魁说,“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上升为国家战略,3年造林绿化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2%,比“十五”期末提高1.6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116个项目全部建成,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三供两治”(供水、供热、供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项目440项,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国家已批复《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启动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为全省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和加快林区经济转型提供了重大机遇。
王宪魁指出,“十二五”时期,黑龙江省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建成国家现代化大农业示范区、重要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生态屏障。为此,必须突出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是前提,发展是首要。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加大生态恢复和保护力度,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做到合理开发局部、保护全局,努力走出一条发展与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王宪魁强调,生态是资源、是财富,也是最大的品牌,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黑龙江省良好的自然环境不仅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发挥比较优势的根本依托。他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低碳、绿色发展。为此,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一要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加快林区经济转型。积极探索开展碳汇交易,支持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低碳经济示范区。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草原生态功能恢复。
二要继续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开工建设47个新增补的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力争70%的项目当年建成运行。全面改善支流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干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省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坚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要强化节能减排。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抓好建筑节能,强化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严控“两高”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下降3.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8000吨。中国环境报记者 吴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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