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2010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作为各省份接受国家“大考”的关键一年,为了全力推进节能降耗指标如期完成,一些省份对工业企业采取限电、停产等措施,更有个别地区限制居民生活用电,为了达到减排指标进行“一刀切”地限电、停产,出现了“拉闸式”、“运动式”这种绝对行政干预的结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究其原因,这种结果的出现正是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一刀切”式的考核指标制定不科学的集中体现。因此,为了科学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建议:
1、根据各行业企业的产值情况确定合理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取消“一刀切”的降耗考核指标。
工业进步是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的结果,随着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总体的污染物排放量势必会增加,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绝对地控制排放物总量的目标,势必会抑制众多企业的产出和发展。因此,建议取消这种“一刀切”式的考核指标,根据各行业和企业的实际产值情况来确定合理的考核指标。
2、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设备采购和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环保效率。
目前,节能减排产品的全面推广和应用仍然困难重重。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节能减排设施采购成本高,有的甚至是环保部门指定必须采购的设备价格更高,其中亦产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采购的企业不得不估量投资成本和运行效益;另一方面,节能减排设备对配套设施要求较严格,企业不注重对配套设备的改进,那么节能减排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国家要力图营造鼓励企业积极从事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于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这些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鼓励其主动地、积极地通过采购或改造,使用更为环保、更为经济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以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
3、严格把控环保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加强对环保费用收支的审计。
目前环保收费多、负担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环保部门成了中小企业的最大负担来源。为了切实缓解企业的压力,建议一方面要严格把控环保收费方式、明细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少不明的和不必要的收费项目;另一方面审计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环保部门及下属监测单位的环保费用收费和资金使用去向的核查和审计,并向老百姓公布,给予有效监督,以避免出现违规收取、以费养人的情况,应该将收取的环保费用于改造环保设备上来,并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实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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