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3月17日电(记者 何蒋勇)记者今天从宁波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5年的努力,宁波市已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两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宁波市环保局局长徐畅成表示,“十一五”期间,宁波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居浙江省第一。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宁波市把主要削减任务落实到具体减排工程,根据实际应削减的总量和每项工程的减排量,确定了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和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即“24•10”工程),并通过每年的节能减排任务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等,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减排工程建设。
截止2010年底,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已完成22项,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已全面完成。通过减排工程建设,宁波市污水处理能力和脱硫设施水平全面提升。
在污水处理方面,“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财政共计投资110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座,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由2005年的37万吨/日提高到144万吨/日,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据了解,5年来,宁波地区共检查污染企业39000多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200多起,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媒体曝光一大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促使企业抓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整改和落实,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改进治污设施,实施综合利用,提高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宁波市环保局局长徐畅成表示,“十一五”期间,宁波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居浙江省第一。同时,2010年,宁波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和运行考核结果为81.3分,列浙江省第一。
徐畅成认为,目前,虽然宁波市已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但随着宁波市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仍将十分艰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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