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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泄漏不能说明不该搞核电

2011年03月21日 11:31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核电建设过程中,各类小事故并不鲜见。然而,正如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并不代表我们不再开车一样,核安全隐患的存在也不代表应当停止或放缓核电建设。

  从能源安全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发展核电是能源多元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完全必要的。福岛核泄漏事件为我国核电建设事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鉴戒,剥开核电“清洁、高效、无害”的美丽外衣,将核安全问题呈现在民众视野之中,并由此展开深刻的反思,并不算一件坏事。

  目前,普通百姓对核能源本身的了解并不多,随着核电的发展、百姓对核电的危害意识得到提高之后,有可能会出现反核电的趋势。如果政府对核安全隐患一直隐而不宣,到时候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阻碍。

  核安全问题一直存在,这次事故正是为近年来飞速发展的核电事业提了一个醒:在发展的同时做好风险预防,并引导民众建立预防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从核电发展的历史来看,核电成本高、建设周期长、核废料处理困难是核电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

  就我国的核电发展情况来说,目前还存在几个主要问题。第一,巨大的投资建设成本和较长的建设周期、不断增长的预算、日益积累的核废料的高额处理成本等,都会给我国未来的核电发展带来变数。第二,我国核电规模巨大,发展迅速,堆型多样,需要多种技术基础与人才支持,存在管理困难与人才缺乏等安全隐患。如何处理好第三代核电(如AP1000)及“二代加”核电等多种堆型的并存、标准化及国产化问题,快堆需要多长时间内完成研发和能实现商业化示范,核废料处理技术路线的选取和论证等问题。第三,核废料处理的困难程度是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一个巨大挑战。核废料处理问题将在核电厂运行10年之后不断凸现出来。

  当然,这些并不表示应该反对核电发展,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核电。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的能源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布局,未雨绸缪,在大规模发展核电建设之前,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准备,而不能一味地大干快上。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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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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