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不仅仅有约束,同样也有激励。垃圾分类做得规范、积分高的家庭,能够获得额外的免费垃圾袋,定期还会排名评比,得分最高的家庭将获得清洁工具等日用品。如果有家庭经常被亮“红牌”,会有义务监督员上门提醒。
不久前,在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检查中,东平巷社区成为全市第一个垃圾分类投放和分解率获“双百分”的社区。
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姚杰说,居民小区试行“垃圾实名制”后,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准确率一般都能提高到80%以上。最近一次抽检显示,杭州市垃圾分类的平均投放准确率和分类准确率分别为53.6%、60%。也就是说,已开展“垃圾实名制”的小区,垃圾分类准确程度要比一般小区高出20%以上。“垃圾实名制”确实发挥了作用。
“扔个垃圾都要贴标签,社区管得太宽了”,“垃圾实名制”试行初期,一些居民也有不少意见。“吃的什么都能被看到,这有点离谱了。”顾虑“垃圾实名制”会暴露个人隐私的也有不少。
在试点过程中,街道和社区也综合多方意见,使“垃圾实名制”更加务实有效,将督促居民垃圾分类与保护个人隐私尽可能统一起来。比如原来在垃圾袋上要标明家庭门牌号,现在改为标记所在楼层,减少居民的顾虑。“考虑得周全了,推行这一制度的阻力也小了。”姚杰说。
杭州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主任、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所长张束空认为,“垃圾实名制”之所以产生效果,是因为这一监督机制同时具备奖惩两方面内容,这种奖惩更多地体现在心理感受上,而非物质层面。“奖,是指对居民文明行为的肯定,并通过张榜公布,获得更多人的肯定和认同;惩,是指通过实名制,让居民知道有人不支持垃圾分类、不环保,在邻里间给他一个压力,让他也开始注意垃圾分类。”
“垃圾实名制”非长效机制
推动垃圾分类需多手段协同
“垃圾实名制”试点近一年,成效显著,可以大面积推广了吗?
“只有志愿者持续推进,这项工作才能顺利启动,做得不走样。”在张束空看来,推行“垃圾实名制”,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社区内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可与支持,二是社区干部、志愿者等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目前看来,大多数社区还不具备这些条件。
“‘垃圾实名制’不可能一用就灵、一劳永逸。垃圾分类需要多种手段共同推进。”一位社区志愿者告诉记者,像垃圾分类实行较好的东平巷社区,除了试行“实名制”,还想了不少办法,比如通过短信、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在青少年中开展低碳系列行动,针对老年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猜及低碳专题演出等。“可以说,垃圾分类准确率的提高也是综合手段发挥作用的结果。”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只能通过一点一滴的积累来实现。”张束空认为,“垃圾实名制”确实起了一定作用,但它只是垃圾分类起步阶段的一个特殊办法,而不是一个长效机制。随着居民垃圾分类观念不断提高,习惯逐步养成,“垃圾实名制”这样的措施可以退出。
据了解,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针对垃圾分类都立了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会被罚款。如台湾,在垃圾箱上都会有明确提示,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将被处以1000到1200元新台币的罚款。
目前我国对于垃圾分类的立法仍是空白。在北京、杭州等地,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用法律来规范市民垃圾分类行为,是人们的期待。但是,专家认为,现阶段国家仍需靠政府投入、立法保障、经济手段三者并用,不断推动垃圾分类。
垃圾不分类 “罚”还是“不罚”(链接)
作为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保留了此前颇受争议的罚款内容。对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不久前,北京市有关方面透露,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居民不分类倒垃圾罚钱”的条款在正式条例中将被删除。
草案规定,对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部过程进行分类,对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对垃圾不进行分类投放的居民会进行处罚。根据征集意见反映的情况,条例草案中罚款的规定将被取消,改为规定垃圾分类管理者负有法律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将对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