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电力之错,在于企业治理的缺陷,在于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缺失。这场危机,暴露出牵涉到一个企业的“内部性”灾难时,政府应该如何平衡管理和安全的矛盾。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经过大地震之时的初发、到之后形势恶化、最后到接入外部电源成功进行连续海水注入,历时11天之后,危机才开始显露趋缓曙光。在这段核恐怖时间里,数百民众受到严重的核辐射伤害,不仅令遭受了地震和海啸灾难的周边数万居民,不得不为躲避成倍增长的核辐射而逃离家园,也使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的东日本,一度面临着“完全被毁灭的危险”(日本首相菅直人语),甚至让这场危机引发的恐慌扩散到日本周边国家和地区。
现在看来,造成如此大的后果,很大程度上与东京电力公司“人为因素”密不可分。应当承认,在地震和海啸第一波冲击时,福岛第一核电站被迫停止运行,外部电网和备用柴油被海啸摧毁,但相对于核泄漏灾难而言,其内部依然处于可控状态,只要当时决策正确,及时启动海水注入等措施,福岛第一核电站之后的危机就不会升级。然而,东京电力管理层却采取向核反应堆外墙喷洒海水降温的方法,致使裸露于水面上的核燃料棒处于因过热而熔毁的危险,一旦内部过热引发爆炸,大量的核尘埃就会通过空气向四周扩散,从而引发真正意义的严重核灾难。
东京电力在这期间,还涉嫌故意隐瞒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向政府核问题顾问机构披露充分的信息,以通讯不便为由拖延发布最新信息,甚至晚于电视台通报情况。据报,日本首相菅直人在电视上看到核电站机组出现氢蒸气炸毁厂房屋顶新闻之后1小时,才接到东京电力的最新事故报告。在通报厂区和周边辐射量时,也以计算错误为由,故意低报辐射量。
除决策不当、瞒报外,东京电力管理层还公然不服从政府指令。早在厂区机组出现连续爆炸之后,政府就指示东京电力迅速接通外部电源,注入海水控制核燃料棒温度,但东京电力置若罔闻,甚至一直不愿意要求自卫队特别核处理力量来参与救灾。直到菅直人当面对东京电力管理层训斥和强烈要求后,东京电力才启动本该在第一时间就启动的海水注入程序,而此时,危机已经铸成,后果已经产生。
东京电力何以胆敢如此?显而易见,东京电力在平衡利益与损失之时,把投资者利益放到了公共利益之前。由于担心海水注入有可能造成核反应堆永久性损坏从而使核电站变成一堆废址,使投资者血本无归,东京电力一直不想采取任何对核反应堆可能造成伤害的应对行为,甚至把美国从千里之外紧急运送来的治核灾难“特效药”硼酸也没有用上场。这种狭隘的利益观,在行为的清单中展露无遗。
这场危机,暴露出牵涉到一个企业的“内部性”灾难时,政府应该如何平衡管理和安全的矛盾。东京电力管理层素有“内向和否定”的企业文化,虽名为民营企业,但股权结构复杂,有政府股份,也有外国主权基金的投资,更有巨富特权阶层的投资,这使企业牢牢被少数大股东和管理层所把持。东京电力历史上也存在过窜改数据、虚报信息的行为。虽然日本有“防灾大纲”等法律,但除非现实危险已到了一定程度,政府无法接管一个企业,所以政府面对全球最大的核电企业,往往针插不进,无计可施。东京电力之错,在于企业治理的缺陷,在于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缺失。对任何致力于增进社会责任的企业,都应好好从东京电力身上吸取教训。 (和静钧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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