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创新多 蓝天数细化到区县
工地扬尘拟征排污费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5年),公布了未来五年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要举措。其中,对工地研究征收扬尘排污费、机动车明年开始陆续争取执行国V标准、国Ⅰ国Ⅱ等高排放车辆限行、蓝天指标细化到区县等,都是首次提出。
蓝天:
指标细化到区县
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将达到全年天数的80%。行动计划还首次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分别规定了要达到的目标,均比2010年有改善。例如,北部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区县要求蓝天数达到85%,中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顺义五个区县达到80%,南部及西部的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大兴、北京经济开发区等7个区达到76%,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降低15%。
交通:
国I、国Ⅱ车也将限行
未来五年,本市将进一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争取对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在2012年执行国V标准;对非道路机械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今年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5万辆,到2015年底前力争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继续扩大对黄标车的限行范围,逐步对其他相对高排放车辆采取限行措施。据介绍,黄标车目前已禁入六环,继续扩大限行范围,无疑将扩大到几个远郊区县。
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副处长臧远伟表示,高排放车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按照目前的排放标准测算,高排放机动车已包括国Ⅰ、国Ⅱ车辆,本市大约有180万辆。臧远伟表示,今后治理的高排放车辆将有望参照黄标车的办法,执行限行范围。
扬尘:
酝酿对工地征收扬尘费
行动计划指出,到2015年,各区县扬尘污染控制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总面积的80%。为此,本市将首次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达标评比和考核办法。市环保局解释,扬尘污染控制区将在东城、西城的部分街道开展试点,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
行动计划指出,研究制定扬尘污染源排放费征收办法和更高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提高排污成本,促进污染防治。
记者注意到,扬尘污染排污费征收在北京尚属首次提出,其主要针对工地等施工单位。目前,本市征收排污费主要针对于污染排放高的工业企业,多排放多收费,起到督促其加强污染控制措施的作用。
据悉,北京正在制定扬尘污染排放的监测办法,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征收排污费,遏制工地扬尘等污染源。这将于2015年前颁布实施。
能源:
新扩建项目不得用煤
2015年,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20%。未来五年,本市将关停退出国华、京能和高井电厂燃煤机组,建成东南、西南、东北和西北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其中东南热电中心预计将于今年建成。此外,本市还将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
晨报记者 吴亭
-其他亮点
混凝土搅拌站退出五环
全市禁止新建、扩建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炼油、水泥、钢铁、铸造、平板玻璃、陶瓷、沥青防水卷材和人造板等加工业以及非金属矿采选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全市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以下,水泥生产规模控制在700万吨以下。
定期发布高污染行业调整退出目录。未来五年,本市将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治理,包括东方化工厂在内的一批企业将搬迁,五环路以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将退出。除大兴安定化工基地和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外,其他区域不再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