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活垃圾处理好,污染减少了,我们的未来更有保障,这不是很复杂的道理,相信绝大多数人愿意为此付出。希望相关部门给大家讲清其中的道理,广泛听取大家提出的建议,并说明花钱的方式,这样,这个好政策贯彻得也就更通彻。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批转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意见提出,将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谁生产,谁付费”,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属国际惯例,确应推行。但任何一个收费项目,都与民生息息相关,须慎重对待,特别是其他配套措施也需要同步跟进。
首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了,那么,大家既往交的物业费、卫生费、管理费中,与垃圾处理相关的费用,是否应予剥离?如果这些费用不扣除,岂不是重复收费?怕就怕收费时大张旗鼓,扣费时悄无声息。
第二,大家交了费,垃圾能否切实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理的费用是否合理?可如果相关财务不公开,大家又怎么知道钱是怎么花的呢?与民生相关的账目应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
第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了,管理能否跟上?可以想见,为逃避交费,一定会有人不到指定地点投放垃圾,而是趁月黑风高,四处乱扔,以我们目前的管理水平,能否有效预防这种现象?如不能预防,岂不是收了费,环境反而变得更糟?
毫无疑问,生活垃圾处理应该收费,但问题是这笔钱该怎么收。究竟是以管理者的姿态来收,还是以服务者的姿态来收。
对于管理者来说,管理有成本,收费天经地义,所以不用考虑大家的意见,也不必告诉大家钱怎么花,我自己管理好自己就可以了。而对于服务者来说,收取的费用是大家购买公共服务的价格,所以要明码标价,尽可能保持透明,接受大家的监督,并最大化压缩成本。同样是收费,姿态不同,则大家掏钱的心情也会不同。
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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