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我省部分公益性行业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维护公益性行业良性发展,省财政近期拨付4.4亿元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的确定,以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与2006年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前油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之间的差价为基础,全年加权平均测算确定油价补贴标准。2011年的补贴油量以上一年度补贴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计算确定。
据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这次财政补贴的分配方案为: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助3641万元;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补助6533万元;城市公交企业补助1658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行业补助8584万元;岛际和农村水运客运行业补助822万元;城市出租车行业补助7992万元。
为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将依据省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有关补贴对象年报基础数据,及时开展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省财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的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记者胡啸 通讯员谢宗博 文志萍 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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