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5月31日电 (王华 白俊峰)广州市实施垃圾分类两个月来效果不甚理想。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陈炳禄3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破解“垃圾围城”的窘境,政府需要加大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应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加强监管。
广州“日产”1.4万吨生活垃圾,其中七成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基本集中在兴丰垃圾填埋场和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其余三成多垃圾就近分别在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市当地处理。
广州市政协委员调研后曾惊呼,“广州一星期生活垃圾相当于一幢24层高大楼,垃圾增量比GDP还快!”从事环保产业的许先生说,由于垃圾增长过快、处理机制又跟不上,原本预定使用20年、至少15年的垃圾场往往不到5年就已填满封场,广州情况更突出。据悉,兴丰场以及番禺、花都、南沙等地的垃圾填埋场,仅可维持到2012年左右,这意味着广州即将面临“垃圾填城”的局面。
广州不得不行动,但似乎“条条大路都不通罗马”:再建垃圾填埋场没地也不科学;建垃圾焚烧厂,难以与群众达成共识、选址困难;较为先进合理的是从源头解决,但垃圾分类实施近两个月却收效甚微。
市民蔡先生认为,垃圾分类不能只是放两个或三个垃圾筒,政府应考虑向市民分发不同的环保垃圾袋、落实奖惩措施,集中处理阶段管理要跟得上。
中山大学副教授陈炳禄说,应通过管理办法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广州市垃圾处理目前最关键是源头分类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奖惩分明、监督检查多管齐下才能见效。“习惯”的扭转或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不下大力气、不打持久战难以成功。
“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是个系统工作,各个环节都需要政府统一协调,同时不妨引入市场机制助力解决,如物业公司与环卫部门的分工、利益分配等,也需要整合运作。”陈炳禄建议,可通过经营权委托,将垃圾回收处理权给予具一定资金和技术能力的企业,分类垃圾袋派送、跟踪监督等服务由企业统一提供;对于多次检查、教育仍不遵守分类规定的居民,可以用小区公示等多种形式处罚。
对于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落地”困难,陈炳禄则认为,焚烧厂污染控制水平关键在于运营期的监督管理。如果已有焚烧厂因运营监管问题成为反面教材,会直接造成新设施选址困难。无论是设施建设还是处理方式可以由政府规划、企业建设和运营,“但别忘了政府还有很重要的监管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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