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地税局获悉,自去年6月1日新疆率先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以来,当地资源税增加了35.78亿元,预计今年油气资源税总收入将达45亿元左右。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计,2009年新疆资源税收入仅为7亿元左右;2010年增至25亿余元,同比增长231%;今年1~5月,新疆征收油气资源税超过21亿元,同比增长近6倍。
几周前,在天山南麓的阿克苏拜城县赛里木镇,农民托乎提·买买提一家从土坯房搬进崭新的砖房里。“原来的小土房漏雨,现在房子又好又大,院里还有羊圈,我腾出一间新房让盖房子的工人免费住在里面。”托乎提·买买提笑着说。
据副镇长米吉提·亚库甫介绍,资源税改革后当地财政收入明显增加,赛里木镇启动了富民安居工程,将投资1400万元为340户农民修建新房,目前已有48户入住,托乎提·买买提是其中之一。
拜城县是中国西气东输工程的主力气源地,自2004年以来每年出产百亿立方米的天然气。拜城县政协副主席蒋加强说,当地财政收入从2004年的5600万元增至去年的5.7亿元,油气税收占一半以上,资源税改革启动后增收2亿多元,增加近3倍。
新疆11个地州的33个油气生产县正从资源税改革中获益。去年以来,多个地市陆续启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库车县副县长汤人俊介绍,当地新增加的近8亿元资源税主要用于教育、保障性住房、富民安居工程补贴三部分,其中安居工程和教育已投入1亿多元。
“资源税改革运行一年以来,资源地财政收入明显增加,保障地方利益的机制逐步建立,同时也为资源税改革下一步推进积累了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在新疆考察时说。
中国资源税征收此前一直采用从量计征方法,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非金属矿原矿等7个品目。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资源税不能随着产品价格和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难以反映资源稀缺程度。
去年6月1日,中国资源税改革首先在新疆拉开序幕,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调整为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同时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等难以开采的品种按照综合减征率的办法采取减税优惠。
税务部门统计资料显示,1993年新疆原油销售价格为480元/吨,资源税征收额度为12元/吨,约占销售收入的2%左右。到2008年,原油价格已经攀升至4800元/吨,资源税虽涨至30元/吨,但折算成税率还不到1%。
“这种极低的资源税率不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即使改革后以5%的税率征收,与其他国家通行的13~16%的税率相比,仍然是很低的。”新疆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宁说。
清华大学宏观经济学教授韩秀云表示,资源税改革能够增加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反哺资源产地,应在全国范围内尽早铺开。(记者 熊聪茹 侯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