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吴志军和该厂环境保护部部长韩洪彬专程到京,在中国经济网演播厅,就哈药“超标排放事件”,正式向公众道歉,并宣读了致歉信。吴志军表示“为此事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但他否认了广告费是环保27倍之说,他称,哈药总厂用于非处方药的广告费很少,去年的广告费仅175万元,今年目前广告费仅几十万元。(据6月12日新华网)
不用说,哈药今天为污水直排偷排美丽松花江做出的道歉明显迟到了。因为多年来,附近哈市居民一直受这种污染的侵扰。工厂周边废气排放严重超标,硫化氢气体超标竟高至1150倍,恶臭难闻。除去接受大量广告费的媒体外,舆论在这次上市公司涉污问题上,选择了持续地、多角度地、深度地追踪关注、评论。加之现代商品经济信息的快捷传播,使中国消费者越来越具慧眼,他们更加明白,谁的身上流失了道德之血、责任之液,谁的产品就会面对他们转身而去的冷漠背影。
所以哈药而今专程飞抵北京照本宣科地读致歉信,不像是出于一番真心悔意,也不像是道德与责任之血流失数年后又瞬间回流至筋脉中。更像是一种舆论多重倒逼之后的一种无奈选择,或者说是看到有人必将用脚投票以表达自己对一些缺德企业的愤慨之后的紧急危机公关。况且即便是真诚道歉,哈药也该首先向哈市居民道歉。要知道,作为上市公司的哈药股东之所以有今天的富足,那是因为多年来哈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特别是附近居民面对松花江被污、臭气侵袭,他们的这种带有忍受意味的被动支持的背后饱含了太多的痛苦与无奈。
实际上,哈药多年污染环境的镜头曝光后,我们所看到的不仅是大企业和职业经理人的道德缺失问题,而是一种公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是企业与相关监管部门同演“猫鼠同眠”闹剧的渎职行为。少数股东用获取超额利润的办法去破坏环境之后,即便是道一百次歉,恐也于事无补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按国际惯例,尽快依法启动相关彻查、究责体系,追查谁是哈药多年排污未被叫停、未得到法律惩处的那把遮阳伞,严厉追究这起环境污染事件的所有责任人,并依法对当地居民进行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
我们知道,因企业管理问题导至水系和环境被污的国际通行作法是,处罚大单当由肇事者自己全额独担,而且对附近居民的经济赔偿也是顶格处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下一双偷排、直排水系的环境污染的黑手伸过来。2007年,“特富龙”案中,杜邦公司在美国的西弗吉尼亚和俄亥俄州生产特富龙5年期间,对土地、空气和饮用水造成污染。为此,美国执法部门要求这家跨国公司向当地居民提供高达3.43亿美元的经济赔偿。
人家企业致污,肇事者便全额投入“消污”,并赔偿居民损失。即便赔偿被污居民的金额过大,而致破产,肇事者也没理由吭半声;我们却是企业排污,最后往往是纳税人埋单,而且受污居民鲜见赔偿,这岂不是纵然排污吗?所以,我们当前除了在法律与行政体系上理顺环保“一票不否决”障碍外,需尽快与国际接轨,让当地居民有权对污染户说“不”。要使居民“说不”的声音响亮,就须从赔偿他们损失起步。(逸川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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