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广东省水利厅与清远市签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九号文件共同推进清远市水利改革发展合作备忘录,提出计划用5年时间将清远市建成水利强市,力争用十年时间让清远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据了解,该备忘录是省水利厅与地市级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排涝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城乡供水工程、清水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根据合作计划,省水利厅将按照合作共建、分类指导、先行先试、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清远水利的支持力度,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与帮助,并与清远市委、市政府一起,共同探索水利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创造水利科学发展的新经验,计划用五年时间将清远建成水利强市,力争用十年时间推进清远市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使清远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指出,省水利厅选择与清远市签订合作备忘录,主要考虑了清远市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水利改革的需求等。该备忘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批准,将对全省水利改革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对清远市水利改革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将为清远水利改革发展带来新机遇。 (见习记者/高薇通讯员/涂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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