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成都采取系列措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59户,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20.2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3.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昨日上午,全省工业节能减排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副省长李成云出席会议,对全省节能减排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白刚代表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并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共安排3.6亿元专项资金
据介绍,为推进全市工业节能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市)县也相应安排了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于淘汰关闭过程中涉及政府、投资方、职工等各方利益给予合理补偿。“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淘汰企业的各方利益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采取土地指标进行引导。各区(市)县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土地,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用于城市建设,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市上按原企业用地面积的50%追加给所在区(市)县工业用地指标,这大大调动了区(市)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积极性。
淘汰落后火电达85.55万千瓦
记者了解到,在具体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成都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对全市钢铁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先后整体关闭小型钢铁厂6户、小型轧钢厂10户,同时对全市污染严重、能耗高、质量差的钢铁生产工艺和装备进行大面积淘汰。
按照国家关于水泥行业“上大压小”的政策,将全市范围内44户小水泥生产企业全部关闭,淘汰落后水泥产能937.5万吨,年节约标煤90.62吨,减排二氧化硫9562吨。
结合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对位于中心城区的三瓦窑热电厂、成都热电厂、华能成都电厂以及嘉陵电厂实施了整体关闭或调迁技改,同时对位于郊县的彭西火电厂等6个火电厂实施了整体关闭,淘汰落后火电产能达到85.55万千瓦。
整体退出了采煤行业和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全市剩余的12对煤矿井于2009年全部关闭,1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2010年整体关闭。同时,完成108户小石灰窑关闭任务,年节能102.27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818.41吨。
锁定存量 杜绝新增落后产能
根据成都目前采取的具体措施,就是要锁定存量,杜绝新增。严格执行工业“一区一主业”布局规划,对园区外落后产能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清理,摸清底数,锁定基数,制定年度淘汰计划,按照淘汰关闭一批、调迁升级一批、就地改造一批的原则,加快实施既有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对列入全市淘汰、关闭计划的企业,按照“先停产、后处置”的原则,依法注销工商登记、吊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预期未关闭的,依法采取停止供能措施。
以调查核定的园区外工业企业为基数,严格新上项目审批程序,确保所有新建工业企业和新征地技改、扩建项目都进园发展。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前置条件,确保所有入园企业都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杜绝新增高能耗、高污染工业项目。(记者 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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