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认为,废弃的旧电池对环境会造成严重的污染。然而党报热线记者近日采访济南市环保局负责人了解到,人们生活中用到的干电池几乎都是低汞或无汞的,这些干电池作为生活垃圾分散处理就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目前很多市民对废旧电池集中的回收存在误区。
无汞废旧电池不影响人体健康
我国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属于原电池)的生产,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原电池多为低汞或无汞电池。无汞电池废弃后对人体健康是无害的。电池废弃后对环境和人体危害较大的主要为含汞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镉电池。
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是目前产量最大和用途最广泛的纽扣式电池,这三类电池多为含汞电池,主要用于电子产品和玩具等。我国于2005年发布《原电池 第2部分 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规定了每克纽扣式电池的含汞量应不大于20毫克,该标准的实施对控制纽扣式电池中汞的含量起到积极作用。
铅酸蓄电池的电极主要由铅及其氧化物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主要应用在汽车、电动自行车、通讯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等方面。
镍镉电池以金属镉化合物作为电极,普遍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方面,因存在性能和危害环境等缺点,正逐步被其他类型的电池所取代。
普通废旧电池不应回收
据济南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07年开始,国家制定了相关产业政策,普通干电池需作为生活垃圾一起处置,不鼓励任何回收。这是为什么呢?该负责人解释,普通废旧电池含有的一些有害元素是极其微量的,对人体不构成影响,如果人为地将废旧电池聚集起来,则将有害物的浓度大大提升,达到对人类有害的级别。人们应该转变观念,以科学的态度来应对,趋利避害。
据她介绍,《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指出,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再将一次性废旧电池列入危险废物名录。该部分电池可与普通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对收集的普通低汞或无汞干电池,则可分次随普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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