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上周暴跌超过9%,但国内成品油价格依然维持在历史最高位。发改委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连续22个工作日,二是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发改委称,国际油价下降幅度虽超过了4%,但目前调价参考的三种原油平均价格仍高于4月7日国内成品油调价时价格水平,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暂不具备下调条件。(《广州日报》8月8日)
按目前规定,国内成品油的出厂价,主要是“盯住”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成本利润率确定。这一定价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接轨了”,定价依据也透明了,而且,表面上看,价格水平由政府公布中准价,两大集团具体制定,政府似乎也放权了。但是,这一价格调整机制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无法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这种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了投机需求,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市场机会的不公平。
石油价格易涨难落,与这些年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刚性是分不开的。按道理,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内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应该适时缓解这种冲击,但令人遗憾的是,现行定价机制不但没有起缓冲作用,反而助纣为虐,在石油价格上涨的盛宴中“与民争利”。举个简单的例子,以每桶80美元为基准价,上涨4%,即达到83.2美元/桶时,发改委考虑价格上调;若以83.2美元/桶为基准价,则必须下跌4%即跌至79.872美元/桶以下时(而不是80美元以下),政府才会考虑调价。
这种上涨和下跌的不对称性,虽然看似不大,但在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频繁且敏感的情况下,却存在放大效应。再说,这个数据时刻影响着国内油价的涨与落,与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岂能如此不公平?
按道理,如果是一家竞争性企业面临进口价格上升,首先想到的应该是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万不得已才会提高价格。“垄断”的大树底下好乘凉,面对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国内油企似乎从来都是“无所作为”。在“舍我其谁”的现状中,油企何时曾考虑过降低运营成本的可能性?该喝的天价茅台一瓶都不能少,该挂的天价吊灯就得挂,当然,领导的坐骑、员工的福利等等也不能含糊。不管外面刮风下雨还是晴空万里,石油企业的工资福利奖金“只涨不落”。这是一个正常的企业吗?在这种情况下,油价降得下来吗? 石油价格到底涨还是跌,在两大石油巨头主宰市场的格局中,也很容易被利益集团操控。如今的高速公路加油站,基本上都被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着,几乎没有竞争对手,中石油、中石化自行降价的可能性自然不可能存在。尽管发改委也象征性地下调过几次成品油价格,但在许多地方,油价下跌的空间往往被垄断力量策略性地“大事化小”甚至“化无”。
有效的石油定价机制,应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为前提。在现有“石油巨头”的双寡模型中,政府对石油价格的监管根本就很值得怀疑。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有一个著名的“俘获理论”,政府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督,“反而对价格起到了推升的作用”。在国内石油市场中,是不是也存在这种管制者被石油生产企业“俘获”的事实呢?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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