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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再约谈康菲 将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2011年08月18日 07:2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17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16日再次约谈康菲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康菲公司按期限封堵溢油源,清理海底油污。国家海洋局表示,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责,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不能如期完成“两个彻底”,国家海洋局将加大监管力度

  16日,距康菲公司实现“两个彻底”(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限期仅余半月时间之际,国家海洋局再次约谈康菲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康菲公司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限期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通知》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康菲公司按限期封堵溢油源,清理海底油污。

  截至目前,造成蓬莱19—3油田溢油的地层源头还未彻底封堵,对于B平台出现新的溢油点、C平台附近不断发现新的油基泥浆的原因,以及今后是否还会继续出现类似情况,康菲公司无法给出明确结论。

  就此,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负责人要求康菲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海洋局“两个彻底”的要求,于8月31日前彻底封堵并清除海面溢油。届时如若不能完成“两个彻底”,国家海洋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鉴于蓬莱19—3油田的溢油已漂至渤海沿岸,对海洋生态环境直接构成影响和威胁,该负责人敦促康菲公司要尽快将相关信息告知公众,包括将来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此案

  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责,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日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对外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以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主、多家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此案。

  由于此次溢油事故原因复杂、规模较大,生态索赔过程可能也会相当复杂。从选聘条件看,要求应聘机构应具有涉海案件的代理经验,近5年代理的涉海案件胜诉率不低于80%,应聘机构应拥有从事环境、资源索赔案件的专业律师和办理海洋类案件的专业律师;同时也要求应聘机构应拥有具有丰富涉外案件办理经验的专业律师,有较强英语能力。

  链 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

  海洋石油污染如何依法索赔?

  “海洋石油污染损害的索赔,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并非因此就无法索赔。实际上,我国目前多部法律、法规都涉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介绍。

  王灿发说,首先,《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关于“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海洋环境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个种类,当然也适用该法。其次,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索赔最直接的法律根据,应当是《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关于“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侵权责任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海洋油污损害索赔提供了法律根据。

  (本报记者 姚雪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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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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