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6日,美国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后57天,事故的责任者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创建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与此同时,BP的封堵漏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8月25日,我国渤海海域蓬莱油田溢油事件发生已近80天,已污染超过800平方公里海面,且仍在扩大,但肇事方——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收到的仅是20万元人民币的罚单,相关赔偿仍无音讯。
政府清污 康菲埋单
康菲公司8月19日在官网上发表声明表示歉意,并承诺在8月底完成海底剩余矿物油油基泥浆的清理,但8月20日蓬莱油田又发现新的漏油,康菲承认有9处渗油点。8月2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承认,在现在的渗油点发现渗出原油,均为海床浅层残留油气混合,现在新渗出的油滴每天总量为两公升。
“照现在的情形看,到我国政府强有力介入的时候了,不能再听从私人公司的打算。”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单红军教授认为,“这不只关系私人权益,事实上已经侵害到了我国的公共利益。康菲公司如果不愿意做,我国政府应该尽快组织专家队伍,首先阻止继续漏油,所有费用最后由康菲公司承担。”
事实上,这种做法在船舶油污处理中被经常使用。根据《海事交通安全法》、《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外国船只发生油污泄漏或者出现油污泄漏的危险,不管船主愿不愿意,我国海事局都可以派出清污船,清污费用由对方承担。
据单红军介绍,在美国法律中,船舶的上述情形也适用于钻井平台,而我国目前针对钻井平台的立法还处于空白。“但我们可以依据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公司做不到,我国政府可以先行抢修。这么长时间渗漏得不到控制是不可想象的。”
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之初,BP公司“对爆炸的规模、对环境和生物的危害以及对沿岸居民生活的影响都轻描淡写,对堵漏进程也始终保持着不知哪里来的盲目乐观与自信”。但没过几天,随着美国政府的介入,漏油真相、漏油速度和规模、对生态造成的影响不断“浮出水面”,来自美国政府、媒体以及公众的压力使BP公司“透不过气来”,不得不主动承担事故责任。
当时,美国政府还成立了由环保局、海岸警卫队、能源部、内政部等15个部门的人员组成的“联邦应急小组”。该小组除了为封堵漏油提供决策、设备以及技术支持外,还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为下一步危机处理和善后工作做出整体规划。联邦应急小组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支持都需要由BP来埋单。
而国家出面的费用也不是漫天要价的。“我国政府要请专家评估,清污启用多少船只、多少器械,比如一只6000马力的私人拖船运行一天是多少价钱,在我国市场上是有一个固定价的。这些费用最后都应该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统一要求康菲公司买单。”单红军说。
去美国告康菲?
8月23日,河北乐亭、昌黎近200户深受溢油之害的水产养殖户委托律师向康菲索赔。同日,康菲公司在发布会上表示,还未接到任何方面的赔偿要求。面对康菲的躲闪,众多欲哭无泪的渔民、渔业公司又将如何应对无法承受的损失?是否可以利用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原则,去美国状告康菲公司?
“长臂管辖权”是指被告与美国受诉法院地的任何联系,哪怕是最低限度的接触,都可以构成管辖权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