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柴油时被发现,被“围追堵截”后竟动手打人,结果盗窃转化为抢劫。经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广胜因犯抢劫罪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350元。
2011年1月1日凌晨2时许,郑广胜伙同他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永新县文竹镇城江村,看见了张某停在自家门口的货车,遂撬开油箱盖,将油箱内约200升的柴油盗走,被村民发现后逃跑。张某、段某等人立即驾车追赶。见有人“围追堵截”,郑广胜等人将车停住,待张某、段某等人乘坐的汽车靠近时,用硬物向车砸去,并将段某等人打伤。张某的朋友赶到现场后,郑广胜这才被控制,并被扭送至派出所。经鉴定,段某伤势为轻微伤,段某被砸车辆及张某被盗柴油损失为4830元。 (陈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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