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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成品油定价机制需进一步市场化

2011年09月02日 07:0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际油价近期大幅跳水,将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再度推到风口浪尖。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是以22个工作日和4%的三地国际油价平均变化率为标准。但这个机制本身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呢?

  首先,现在的定价机制对短期国际油价变化不敏感。目前国际油价波动很大,4%的幅度很容易满足,但22天就不容易了。因此,即使最近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还得等够天数。

  其次,我们进口的原油并不是来自于北美,而是来自中东、非洲和欧洲。目前这三地原油的价格没有纽约原油期货跌得那么多,而我们大多数人平常看到的是纽约原油期货。

  最后,质疑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节机制是“涨得快、跌得慢”,可能还与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之后的国际油价整体走势相关。自2009年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以来,国际油价从每桶40美元涨到了现在100美元,的确会看到涨多降少。

  国内消费者对这次降价盼望是可以理解的。国内最近一次成品油价格下调是2010年6月1日。之后,国内汽柴油价连续四次上调,目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内消费者对价格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按照目前的情况,我国现在的市场油价会超过其他一些国家,因为它们的油价可以很快跟随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度下跌而快速大幅度下调。

  据一些油气咨询机构测算,随着国际油价再度骤降,三地原油变化率负向继续放大,预计9月初可能达到-4%,届时国内油价可以下调。当然,这是假定国际油价下行或基本保持不变,所以只能说可能下调。比较担心的是,如果万一国际油价掉头上行,那么,下调的预期就会扑空。

  当前是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好时机。可以考虑把天数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幅度缩小为2%或者3%,并使之成为一个自动调整过程。这样基本上可以保证每10个工作日小幅度调一次价。如果政府认为油价大幅度上涨会使消费者难以承受,可以减免油价中的消费税(目前汽油价格中有2元是税收),或者对油价上调设上限。

  由于能源特性,我国不可能远离能源。如果可以按照价格机制,由企业自主调整、政府监管,那基本上就是价格市场化了。发达国家在能源价格调整机制的很多方面也是这么做的,如燃料调整机制。如果由政府规定个范围,企业自主调整,也是朝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种种迹象说明,国际油价稳定的时代可能一去不复返了,今后我们面临的更可能是油价经常性的大幅度波动,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天数缩短和幅度缩小,就是为了使成品油价格机制对短期油价波动更敏感,更加适应国际形势的基本原则。理论上,如果每天调一次,而且调价到位,就基本上是市场定价了。所以,缩短调价区间,并更靠近市场,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方向。如果我们可以基本上每10个工作日小幅度调一次价,多调几次价,公众应该可以慢慢习惯调价。

  天数缩短和幅度缩小不仅符合今后国际石油价格走势和我国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方向,还可以减少政府定价下的投机问题。天数缩短和幅度缩小可以增大投机的难度,增加囤积成本和减少投机获利。在一般情况下,缩短调价期可以减低调价幅度,也可以减少投机。事实上,如果一天一调,能做的就只有一般的投机了,不能无风险套利。

  还有几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政府规定范围下的企业自动调整过程很重要。从经验来看,政府对价格调整的审批往往比较谨慎,天数缩短了会有操作难度。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补贴是合理的,但在高油价的情况下进行市场化改革,补贴设计非常重要。除了需要注重公平与效率,还需要考虑本国财政情况,不适当的补贴会导致改革的失败。因此对油价上调设上限时,补贴设计需要考虑的。

  总之,合理透明的定价机制非常重要,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是为消费者参与定价留有一席之地的表现。不管如何定价,都离不开加强能源企业的财政廉洁和能源效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 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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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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