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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不只是举手之劳

2011年09月07日 16: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垃圾分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很多城市已经在试行,但真正成功的却极少,因此很多市民经常提出“分类垃圾箱是不是在作秀”的疑问。垃圾分类何以成功者少而流于形式者多?以笔者之见,要使垃圾分类成功实现,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垃圾分类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不可朝令夕改,更不可随心所欲。以合肥的情况为例,据报道,在合肥市的马路上,有按照“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类的“双桶垃圾箱”,说明有关部门是要求市民按照垃圾的可否回收作为标准进行分类;但有不少地方摆放的却是“三桶垃圾箱”,要求市民按照瓶罐、纸类和其他垃圾作为标准进行分类;最近,还将开展干湿垃圾分类试点,要求市民按照垃圾的干湿进行分类。经常变化的分类标准,往往会让市民无从适所。

  其次,垃圾分类的执行需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对市民来说,所谓不半途而废就是不能做做停停,而是要当桩大事来做,一以贯之。有关部门则应不断宣传、不断督促、不断指导。更重要的是“垃圾分类要一分到底”。如今不少地方的垃圾分类只是要求市民执行,但在垃圾处理时,环卫工人仍将几类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入一辆垃圾车。市民目睹此景,自然会产生所谓垃圾分类,只是在逗咱们百姓玩的想法,如此一来,市民岂能对垃圾再进行认真分类?

  第三,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环保举措。要求市民垃圾分类,是要全体市民放弃旧生活习惯,养成新生活习惯,这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只是在街头摆上几个分类垃圾箱,或在小区里发几份宣传材料就认为万事大吉,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其实,要真正实现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需要从立法立规到宣传教育、从物质和精神准备到分类垃圾的出路安排,经历长期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总之,实行垃圾分类绝不是小事一桩,对广大市民和各级领导来说,更不只是举手之劳。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认真规划、认真实施,垃圾分类才可能真正在城市立根,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一项良好新习惯。  ◆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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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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