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越南在南海设立的钻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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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20日电 综合本报驻外记者报道:印度参与越南在南海的油气开发项目一事,近日被不少中外媒体报道。这一项目涉及的区块是否涉及中国主权海域,各方透露的信息非常笼统。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并从权威机构了解到,有两个区块部分进入了中国管辖的海域内,构成了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印越油气项目大体在中国南沙群岛海域西侧
据印度PTI通讯公司等媒体的报道称,进行石油天然气探查、开发的是印度国有的石油天然气公司。此公司早在2006年就同越南政府就所谓的“127号”、“128号”两个区块的开采问题基本达成协议,据称投资金额为2.25亿美元。
本报记者查到的越南通讯社2006年的一则报道称,越南油气总公司(现为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和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于当年5月24日在河内签署了关于第“127号”、“128号”油气区块的合同。报道没有透露合同的名称和细节。越通社称,“127号”油气区块面积9246平方千米,“128号”油气区块面积7058平方千米。这两块油气区块位于越南平顺省潘切市以东海域。本报记者在网上查到的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所属的石油公司(BHP Petroleum)的区块分布地图表明,这两个区块的位置,大体上是在中国南沙群岛海域西侧。
本报记者注意到,印度参与越南在南海油气开发的消息首先是印度媒体在印度外长出访越南前报道出来的,而后一些西方媒体“跟进炒作”。
9月15日,《印度斯坦时报》首次援引印度外交部消息称,印方已“断然拒绝”了中国政府对“印度企业在南海争议海域开采油气资源的抗议”,并称中方的抗议“没有法律基础”。印方认为,中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因为这两个区块属于越南。
印度媒体报道此事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数次谈到了这一问题,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强调,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任何国家或者公司在中国管辖的海域从事油气勘探活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权益,是非法和无效的。
16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梁青毅在回答有关中国反对印度与越南合作开发南海油气的提问时称:“越南和外国合作伙伴在油气领域的合作项目位于越南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内,其中包括第127号、128号油气区块合作项目,完全属于越南的主权和裁判权,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符合国际实践和越南已加入的双边、多边协议。任何反对越南和外国伙伴在越南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合作都是非法的、无效的。”越南外交部发言人的这段话虽然想强调对这两个区块的主权,却证实了越南与印度的油气开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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