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欠缺推广乏力无害化达标压力重重
重水轻泥的情况已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去年底,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里面提出“到2012年底,各地级以上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省环保厅透露,“十二五”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先建设集中式污泥处置设施,粤东西北地区因地制宜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置。从2011年起,各地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及环保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连串硬指标背后,可以预见各地将加快污泥处理设施上马速度,但污泥处理费用如何落实却悬而未决,这制约着污泥无害化的实际效果。环保部门的专家也坦言,“目前许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没有达到正常生产规模,大多不符合无害化处置要求。”
根据《意见》要求,广东要将污泥处理处置的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目前环保部门倾向于每吨污水处理费用提取0.1元用于污泥处理费。
以目前工艺来说,处理一吨污泥需要100到400元的费用,李海滨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处理1万吨污水产生5吨湿污泥计算,也就是有1000元污泥处理费用处理5吨污泥,每吨污泥处理费用为200元,0.1元每吨的污泥处理费标准对于现行的处理工艺仅仅够用。
但目前的困惑是,对于维持自身正常运营经费已十分紧张的污水处理厂来说,会否还舍得“割肉”拿出一笔钱来处理污泥。“这也是为什么污水厂倾向于选择低成本的填埋或简单堆放来处理污泥的原因”。
今年7月,省环保厅向全国人大代表水污染专题组汇报时“诉苦”,“目前从老百姓手中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维持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特别是东西两翼粤北山区污水处理厂常常入不敷出,县财政不愿掏钱,省财政又无能为力,资金不足给广东省生活污水处理带来很大困难”。此外,全省67个县城都修建了污水处理厂,“十二五”期间还需投入大量财力进行管网配套建设。
政府部门想到了提水价作为应对办法。目前我省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68元/吨,但与全国平均水平0.8元/吨的平均价格仍有差距,江浙、山东等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费都超过1元/吨。环保部门也一直有提高污水费的想法,但考虑到群众意见,一直在和物价部门谨慎商议。
“目前来讲,越是科技含量高、越是环保的污泥处理方法,投入需要更大。污泥处理没有政府政策的扶持,补贴,光靠企业赢利的自觉行为,恐怕难以为继。”广东省环境研究所一位研究员认为,以污泥焚烧制水泥、制砖为例,如果要减少臭气污染,需要加装废气处理装置,焚烧的回热用于发电也要投入设备。“这都需要增加资金投入,算起账来,可能用传统原料成本更低,再加上有环保风险,如果没有政策倾斜,企业不会愿意投入。”
这位研究员建议,各地应建立污泥处理处置经费保障机制和落实污泥处理处置的扶持政策。除了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外,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和符合条件的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按规定实行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污泥处理的确存在巨大的市场商机,但是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很难形成商业模式。”清华大学环境系中国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污泥处置的责任应当是附属于地方政府污水处理责任的一种社会服务责任,政府必须对污泥处置资金做出稳定安排。他建议因地制宜,分阶段提高污泥处理处置收费标准,建议设立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