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冬季供暖已经开始了,但是一些供热公司掐头去尾不按时供暖的现象,让居民怀疑其中暗藏着猫腻,并质疑没有按时供暖,却要收取全额的暖气费,这是欺诈还是占消费者的便宜呢?
呼和浩特市今年冬天的供暖已经开始了,可是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迎宾南路周边的区域,有近300万平方米的面积仍然没有供热。走访中居民反映,每年供暖都是要推迟好一段时间才开始。结束时又提前好几天,可是暖气费都是全额收的,这些钱对于一家一户是小钱,可是未供暖的面积一大的话,就是一大笔的钱。居民们议论如果偶尔一年出现供暖晚、停暖早这样的情况还可以理解,但是连续好几年掐头去尾供暖,不免让人猜想其中可能暗藏猫腻。
记者采访呼和浩特市供热事业管理局,对于没有按时供暖的原因做出了解释,说是受到供热故障影响,锅炉房拆并整合收尾工作在施工中锅炉设备和管网的兴建公司维修工作没有按期完成。由于房屋拆迁,供热设备遭到了破坏,个别的区域和楼房历年拖欠的热费较多,供热单位采取限供的手段,锅炉房有欺供现象等等。但是对于这些说法,居民们表示不理解,质疑这些原因为什么不能在进入取暖期之前解决。
而且好像年年都是这么说的,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21条规定,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进行年度供热设施的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15天通过相关的热用户。
记者采访了相关方面的律师,他们认为经供热管理机构核实,由于供热方的责任造成不能按时供热,过程供热质量不达标。供热方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规定,以适当的方式给予热用户补贴,退还用户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供热费。(呼和浩特台记者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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