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中国政府22日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白皮书以专章的形式阐述了中国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基本立场。
白皮书称,德班会议应落实2010年坎昆会议上各方达成的共识,确定相关机制的具体安排,并就坎昆会议上各方未能解决的问题继续谈判,在已有共识的基础上取得积极成果。
白皮书指出,为了促进德班会议按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政府将坚持五大原则立场。
一是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
二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度减排,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根据各国国情采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
四是坚持统筹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问题。
五是坚持联合国主导气候变化谈判的原则,坚持“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中国不反对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谈判进程外的非正式磋商或小范围磋商探讨谈判中的焦点问题,推动谈判进程,但上述会议均应是对《公约》和《议定书》谈判进程的补充,而非替代。必须坚持“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在确保谈判进程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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