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应气候变化
“十一五”期间,中国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影响评估,完善法规政策,提高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减轻了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一)农业领域
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大规模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扩大农业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效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工作,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建立和完善农业气象监测与预警系统。研究培育产量高、品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扩大良种种植面积,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加快推进良种培育、繁殖、推广一体化进程。目前,全国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0%左右。
(二)水资源领域
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七大江河流域防洪规划、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全国主要河湖水生态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强流域管理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引黄济津、引黄济冀、引江济太等应急调水,并实施了黑河、塔里木河生态补水。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政策体系。开工建设一批流域性防洪重点工程,加快骨干水利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23万平方公里。完成规划内的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增加农村饮水安全投入,解决了2.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的相关目标。
(三)海洋领域
加强海洋气候观测网络建设。通过开展海洋观测系统的建设,初步形成对全国近海和部分大洋的海洋关键气候要素的观测能力,初步构建典型海洋生态敏感区监测体系,有效提高了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体系能力水平。全面启动全国和沿海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开展了海域海岸带和重点海岛整治修复工作。积极开展红树林栽培移种、珊瑚礁移植保护、滨海湿地退养还滩等海洋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开展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等海洋灾害的观测预警工作,有效降低了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展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调查和评估工作,对沿海94个验潮站的基准潮位进行了重新核定。开展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工作,系统梳理中国海洋灾害时空分布特征。发布年度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和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为有效应对和防御各类海洋灾害提供支撑。
(四)卫生健康领域
印发《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明确了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确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体制、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制定了不同灾种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方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空气污染健康影响、气候因素相关传染病监测及气候变化对媒传寄生虫病、介水传染病影响等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环境相关疾病的影响机制研究,为研究制定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五)气象领域
气象部门发布实施《天气研究计划(2009—2014年)》、《气候研究计划(2009—2014年)》、《应用气象研究计划(2009—2014年)》、《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2009—2014年)》,印发《中国气候观测系统实施方案》,促进了中国气候变化监测、预估、评估工作。建立中国第一代短期气候预测模式系统,研发新一代全球气候系统模式,开展气候变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人体健康安全等多方面的影响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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