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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将受临时价格干预 电价上调对多数人无影响

2011年12月01日 09:46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在适当调整电力价格,试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涨幅,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场交易电煤规定最高限价,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的电煤市场交易价格,不得超过煤炭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4月底的实际结算价格。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后,国家发改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同时,发改委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除依法设立的基金外,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底前取消。

  国家采取上述综合调控措施的主要背景是逐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促进节能减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宣布,自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同时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电价缘何上调?对百姓生活又有多大影响?

  电价上调基于煤电压力

  一边是煤价上涨,一边是电厂叫苦不迭,普遍反映亏损。各地缺电的声音也频频传来,今年的煤电矛盾显得尤为尖锐。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定价格总水平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但煤炭价格仍然保持了上涨偏快的势头。据监测,反映市场煤炭价格走势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11月23日为每吨850元,比年初上涨74元,涨幅为9.5%。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也是火电行业的主要原材料。电煤价格较快上涨,使火力发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经营困难加剧,购煤发电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电生产能力下降,电力供应紧张。为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有必要加强调控,稳定电煤价格。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煤炭电力价格调控措施的出台,一方面将有利于促进煤炭、电力行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费尤其是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提价对百姓影响不大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0月,曾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此次对原公布的方案做了多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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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亚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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