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PM2.5标准征求意见日前结束,环保部表示,公众普遍赞成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有的还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施。(《新京报》12月7日)
征求意见当然是一项民主程序,它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但民意如何变为官意,个中又大有学问。不是所有征求结果都与民意合拍,也不是所有民意最终会落实并造福于民,在民意通向官意的渠道中,明显有一道阀门,在进行着符合政府施政需要的转换。
不久前,湖南物价局批准长沙、岳阳等地上调水价,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走访调查后发现,半数居民认为水价偏高,大部分受访者表示对阶梯水价不了解,但相关听证会上,阶梯水价竟获一致赞同。这是征求结果与实际民意不符的典型,恐怕也是各种民意征求的“玄妙”所在。听证会总成听涨会,这是最常见的民意悖论与民意背离,但各地又总是乐此不疲地听证,并堂而皇之地以假民意作为决策依据,这无非是表明施政行为的师出有名。
征求意见变成了没有意见,变成了征求支持,变成了应对舆论的道具,这些是征求意见的常见套路。以PM2.5要不要纳入空气质量标准来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就如要不要反腐败、要不要打黑除恶、要不要食品安全、要不要蓝天绿水一样,不用征求,也当知道民心所向。有关部门一直不愿按国际惯例纳入PM2.5,无非是为了空气质量数据的“好看”,减少自身的工作压力与责任,可大雾与污染不会因人为控制的数据而改变。即便如此,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也只是表示,将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
这里面又埋下了伏笔,民意吸纳多少,如何吸纳?“公众支持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只是一个喜人的噱头,要知道,公众支持要变为政府支持才有力量,而能不能变为政府支持,就要看政府征求意见的真实意图:是为了“引蛇出动”,找个靶子来对准消解;还是已有了决策意图,只不过想借助假托民意来推动。
“意见”若沦为政府部门随意揉捏的面团,不合我意者即束之高阁或视而不见,征求意见就将变得毫无意义。肖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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