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联合发出的要约收购,中国燃气对其报价表示不满,并表示,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的要约收购“属机会主义性质”,且“未能反映公司之基本价值”。中石化主席傅成玉则回应,收购将对中燃有利,望对方小心考虑,并强调目前未是时候考虑提高收购价。
中国燃气拒绝:嫌价格低
新奥能源、中国石化、中国燃气13日上午联合发布公告称,前两者将以167亿港元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新奥能源承担收购费用的55%,中石化承担45%,要约价格为每股3.5港元。这也是民企央企联手海外并购第一例,新奥与中石化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协同发展,普遍被业界看好。但12月14日夜间,中国燃气发布公告拒绝了这一报价,称两家公司的收购要约“未能反映本公司基本价值”,而且“完全未获邀请”,称收购要约“属机会主义性质”。董事会提醒“本公司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东方油气网分析师吕颖认为,除了价格分歧,仅从支付方式来看,这次收购也不是特别具有吸引力,因此这次要约收购最后能否成功还存在很大的变数,且不排除中石化及新奥能源提高收购出价的可能。此外,“由于这是一宗涉及内地三家资源企业的收购案,可能因涉及市场垄断而受到监管机构的阻挠。”她说。
中银国际分析师王培认为,尽管有关交易有一定的协同效应,但相较同业华润燃气的市盈率及回报,新奥此次作价并不便宜。巨资收购若成事,还要面临财务水平被降级的风险;而中燃尚未开始盈利的液化石油气业务,亦与新奥管道燃气供应商的定位并不相符。
傅成玉:目前未是时候考虑提价
傅成玉昨日出席股东大会后表示,新奥能源是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商,而中石化是拥有上游业务的油气生产商,有关合作对股东有利。他并强调,仍未是考虑提高收购价的时机。而新奥方面则回应,公司提出之收购价格合理及具有吸引力,并保持开放态度洽谈。言下之意,似乎无意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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