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12月21日一纸裁定,表明欧盟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征国际航空碳排放费(即航空“碳税”)。这一决定体现的并不是欧盟的竞争力强大,而是虚伪;它不仅无助于遏制欧洲地位下滑的颓势,而且很可能引发大范围贸易争端,并加剧高新产业从欧盟外迁。
假如不考虑违反国际法的因素,欧盟征收航空碳税之举立论的基础貌似“高尚”:欧盟2003年决定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统(ETS),2008年11月,立法决定将国际航空领域纳入碳排放交易系统,并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欧盟称,此举是为了减少碳排放,对抗全球气候变暖。然而,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纵览欧盟相关政策法规与社会运动全局,不难发现欧盟在减排乃至整个环保问题上的虚伪,以及协调全局能力的衰退:
要减少交通运输体系的碳排放,提高效率,最有效的途径是优化交通运输体系布局,大力发展运输能力强、排放低的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从全社会而言,应加速发展无碳排放的水电和新一代核能技术,减少燃烧化石能源的火电站,并奉行节俭生活方式,减少能源需求。
然而,世人并没有看到欧洲切实加大力度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的行动,看到的是欧洲人力图继续不付代价、少付代价享受私家车和航空出行的便利;看到的是欧洲人即使冒着国家破产的风险也不愿意改变生活方式;看到的是欧洲人在“环保”的名义下反核电、反坝、反对在本地区附近建设火电厂……再考虑到欧盟对空中客车公司生产和出口的大力扶植,上述做法不能不令人感觉虚伪。
既不愿减少最终能源消费,又要反对几乎一切目前可用的能源形式,这除了能满足某些欧盟人士、压力团体出风头的欲望和社会虚妄的“正义感”之外,不具备任何现实性。欧盟政治决策机制无法摆平、协调上述相互冲突的要求,而是被内部压力团体脱离现实的主张绑架,把压力转嫁到欧盟之外,诉诸不公正的税收手段和各类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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