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大约三时许,朱天如查证资料后再次主动致电记者。他在电话中说,叶钦海先后送来了两份测试结果报批。第一批是河涌泥;第二批是在去年12月份,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在看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已经得出结果后,所以他们才加盖了公章。
仍存两大疑问
疑问1:污泥能做基肥用吗?
在采访彭智平、猎德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时,两位专家都对使用污泥作为基肥在理论上给出了肯定答复。彭智平说,以前城区中有工厂时,污水厂的污泥由于重金属含量超标,是不能用的。但随着工厂逐步搬迁出城区,一些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主要是来自生活污水。污泥的重金属的含量已经很低,因而可以用作基础肥料。当然,这些污泥也不能用于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上面,只能用于树木种植之上。实际上,目前在种桉树上,使用污泥当基肥的情况已经非常普遍。原因是经过研究,发现树木可以吸收污泥中的重金属。“反正又不会吃!”
彭智平还表示,如果将污泥当成商品肥料,拿到市面上摆卖,广东省农业厅肯定是不会同意的。
猎德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也在进行污泥资源化的实验。其中,有一项就是基肥实验。根据他们的检测结果,猎德厂产生的污泥,重金属含量不高,甚至五六项指标比农用标准的上限还低很多。
疑问2:污泥填肥足够谨慎吗?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三坑水库旁边已经被列入储备土地的五平方公里,都属于不能“取土、伐木、堆放、排放污染物”等活动的水利工程保护范围。而依照广东省的条例,水库的库区,是以水库大坝坝顶,以及周边群山的第一分水岭来确定的。通俗点来讲,就是你站在水库,四处一望,周边群山朝向水库的这一侧,都是保护范围之内。这一地域,换种说法就是“集雨面积”(集水区),按规定是不能进行取土、伐林等作业的。
而填埋了大量污泥的大窝山,站在山顶上,是能看见三坑水库。其山脚距离水库边的距离,也只有五百米左右。它属于水库库区吗?这样的填埋是否合法,除了要看环保法规之外,或许还要查查相关的水利法规。更令人心生疑虑的是:按照瑞岭村村主任朱建金的说法,叶钦海除了在大窝山之外,也在狮岭镇联星村的其他山头填埋过此类污泥。叶钦海2006年有“前科”,其承包的山地又规模大、时间长(他称是60年),类似情况在此前或者此后又是否会发生呢?
最新进展:
城管认定违法 现场拉车引冲突
上周六的中午,朱建金来电,称当天上午,赤坭镇城管部门过来执法了,并以如此填埋污泥“违法”为由,要拉走被滞留在现场的机械、车辆。不过,由于并没有出示违法的书面认定,当地村民却对此表示反对,并因此与打算拉车的城管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随后,双方达成口头约定——承包商叶钦海必须在现场在处罚书签字确认后,城管部门才将机械、车辆拉走。朱建金的此番言论,记者随后从赤坭镇环保办主任宋新财处得到确认。他告诉记者,认定“违法”的理由,是承包商在填埋污泥时并没有经过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的批准。
最新发现:
污泥处理暗藏惊人玄机
叶钦海与均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一车污泥,均颐公司需要支付两百元补贴费。这笔费用,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填埋相比,到底有多少利润空间?一位曾经负责过此类事务的花都官员告诉记者,花都区垃圾填埋场的污泥进场费,分区内和区外两种。此前,区内兄弟单位送污泥,一车大约收费一百元左右。如果是区外的,一吨污泥则要收150元到250元的进场费。一车五吨装载量的车,进场费约在千元左右。
因此,相较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均颐公司将污泥运送到叶钦海的山头填埋,一车可以节省的成本,按照一吨收费一百五十元、一车装两吨(叶钦海说法),是100元;如果是五吨的话,是550元;假使按照朱建金所称的每车至少20吨(他目测后表示这是被扣货车的装载量),则高达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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