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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阶梯电价上半年全面推行

2012年03月09日 09:1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表示,发改委推出的居民阶梯电价,将于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而不是此前传说的一两个省份。这意味着城市居民年内即将面临用电越多价格越贵的现实。

  根据发改委的电价指导意见,所谓阶梯电价,即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基本用电、正常用电、高质量用电三档。在落实用电量的层面,第一档基本用电,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正常用电量则按照覆盖至95%的居民用电量。而在定价的层面,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这是新增加的一个免费档。而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电量和电价的确定均需结合各地具体实际,经过听证方可实施。

  而记者了解到,广东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发改委指导意见制定阶梯电价具体方案,并将在价格听证后上报批准实施。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2012年广东无论是居民用电价格,还是电厂上网电价将迎来新一波的上涨。在上网电价方面,珠三角地区上调2.8分/度,粤东西北山区上调2.3分/度,但整体上调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销售电价方面,全国平均水平上调3分/度,广东平均上调2.5分/度。

  不过,相关人士同时指出,阶梯电价的施行对广东80%居民用户的电价是保持基本稳定的,不会加大居民的电费负担。反之,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电费负担甚至将有所减少,但月均用电量大户的电费单肯定会有所增加。

  受此阶梯电价即将推出的消息影响,昨日股市电力板块普遍上扬。 (记者/钟啸 实习生/柯倩杏)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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