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4月底前将2011年油价补贴资金拨付地方
2012年03月19日 2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9日电 国家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4月底前将2011年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将按照已经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等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中央财政将按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柴油价格调整而减少。
同时按照相关机制规定,于4月底前将2011年对种粮农业、渔业、林业、城市交通、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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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