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海关总署督办、江门海关侦办的走私成品油大案在江门中级法院进入公开审理的第二阶段,包括罗春锦、袁荣坚等在内的32名被告坐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详见1月29日AⅡ7版《59只“油老鼠”昨在江门过堂》)。
据公诉机关提供的数据显示,以罗春锦为首的32人走私团伙被控走私棕榈油、红油等成品油约4.7万吨,偷逃税近4900多万元。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有两名走私团伙成员当场翻供,并声称自己是海关总署的线人,与走私油品案毫无关系。
公诉机关:
32人被控偷逃税款4900多万元
据介绍,罗春锦走私案是方国容、罗春锦走私案中的一个部分,公诉机关指控称,以方国容和罗春锦为首的两大走私团伙共偷逃税款近亿元。
起诉书显示,从2004年3月到2009年3月,以罗春锦为首的32人走私团伙被控走私成品油超4.7万吨,偷逃税款4900多万元。
在昨日的庭理中,江门市公诉机关向法院指控了该走私团伙32人的走私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称,在这数十起案件中,走私人员罗春锦等人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而走私案成员梁锦鹏等人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何水坚在曾被判有期徒刑,现刑罚执行完毕5年后再犯,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直击:
两被告自称“海关线人”
“我有一封信要上交给审判长,请求法院给我一个单独审讯的机会!”当公诉人询问是否需要回避时,第一被告罗春锦情绪激动地站起来,挥动手中已经写好的一封信称,他希望能申请单独审理,并有重要信件要提交主审法官。
罗春锦称,公诉人起诉其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与何桂权、谭诚等人合伙走私红油3011吨,偷逃税款4000842.22元等四宗走私案件,他不认罪。
“我与其他被告人之间只是朋友关系,并没有和他们一起合伙走私油品,我是海关总署的‘线人’,受海关总署情报处的委托,是带着任务去接触走私团伙,帮‘上线’了解走私情报。”
此外,罗春锦还一再强调,他们是被迫在海关的假口供上签字的。
在庭审上,第二被告何英朋也随后翻供,也称自己曾帮助海关打击过走私。
三被告中仅一人认罪
罗春锦走私案的第二被告袁荣坚则在接受庭审时一口咬定罗春锦就是走私案的主犯。“从2006年9月到2007年10月,参与的走私活动,都是罗春锦打电话安排我做的。其间罗春锦给了我10万元的分红。”
袁荣坚称,每次都是罗春锦打电话让他寻找买主,而对于走私油的来源和走私团伙的管理、运行,他一概不知。
袁荣坚对向杜庆桥等人销售近五百吨红油等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与罗春锦、何桂权等人合伙,参与在中山市横栏三丫海非设关码头走私红油1760吨,偷逃税款474706.22元等7宗走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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