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稿中,教育改革占据了很大篇幅,提出要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并推行一系列重点工程与改革试点。同时我(深圳)市将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发展给予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市、区财政部门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教育经费投入,并在年末根据财政超收情况予以追加。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
我(深圳)市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规划,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安排投资计划,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由市统一规划、统一投资建设,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立项工作。实行教育用地优先安排;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
公共财政将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市、区政府分别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建立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位补助制度、给予专项奖励等措施。同时,我市将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优惠政策,吸引各类资本投入教育领域。
教育国际化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至2015年,新建1至2所国际学校,为在深外籍人士子女提供完善教育服务;以东盟地区和深圳国际友好城市为重点,建设海外孔子学院。同时,深化深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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