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于伟国:破除老观念
中新网厦门2月15日电(敏忠)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14日在厦门举行,对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全面部署。
2011年12月底,国务院批准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被视为中央支持厦门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为厦门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拓展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指出,厦门要把握国家支持经济特区深化开放开发、中央批准实施海西规划、批准实施厦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重大历史机遇,在更高起点、更深层次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创特区发展新优势。
对于厦门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于伟国表示,要解放思想,破除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老观念,打破一切不利于先行先试的框框套套,放开手脚大胆干、大胆闯。
他提出,要开拓创新,形成加快推动改革的良好体制机制;以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招商,聚合试验平台,加快落实政策。
该《总体方案》赋予厦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达80多项,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10多个,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来推动科学发展涉及领域最广、政策措施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
根据《总体方案》,厦门将着力完成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两岸贸易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等五大主要任务,以及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开放的体制机制等五大配套推进的重点领域改革试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