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7月6日电 (李东艳 孙冬花 武海林)为了获取不义之财,青年人朱某在网上购买解码器卖给他人,并传授使用方法,事后造成多人使用解码器屡屡实施盗窃。今天,江苏鼓楼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朱某通过网络购买两部解码器,以每部3000元价格卖给李某(已判刑),并传授李某如何使用解码器拦截汽车电子锁信号。后李某与庞某、朱某某(均已判刑)使用该方法盗窃汽车内物品,共作案六起,盗窃财物价值207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供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鉴于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合议,根据朱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其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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