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海东地区公安局了解到,海东地区公安局民警奋战二十多天,辗转吉林、辽宁等地,于近日成功抓获一名故意杀人后潜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
1998年7月6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姜某、范某(已判刑)等人在平安县,因琐事与平安镇星某、唐某发生争执,姜某、范某等人用铁棒、木棍攻击星某,致使星某死亡。案发后范某被抓获,姜某畏罪潜逃。由于姜某案发前使用的是化名,公安机关很难查明他的真实身份,侦查工作长期以来毫无进展,由此,引来受害人家属不满。此事引起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主要领导的关注,要求地、县公安机关协力侦破此案。根据指示,海东地区公安局和平安县公安局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侦破此案,给受害人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
今年6月14日,专案组在得知犯罪嫌疑人姜某可能是东北人后,海东地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李树科和平安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窦新民带领民警,远赴东北地区开展侦查和追捕工作。专案组成员辗转于吉林、辽宁等地,于今年6月19日确定了姜某的真实身份,并在网上发布追逃信息。6月21日,在吉林、辽宁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掌握了姜某的藏匿地点。6月23日,办案民警在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将姜某抓获,并于7月2日顺利押解回平安。
经审讯,姜某如实交代了12年前故意杀人并潜逃的犯罪事实。 (记者 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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